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按南康区政府要求,决定对翡翠湾路及白坯市场区域内违法占地和违法违规建筑物进行专项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凡未经批准,擅自将工业用地改变土地用途搭建简易钢架棚作交易市场的,建设人或责任人必须立即停建;已搭建的简易钢架棚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改的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拆除。
2.擅自将工业用途的厂房改为商贸用途的,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恢复原工业用途。逾期不恢复的,将依法收回该土地。
3.请在此区域经营的商户积极配合,提前安排,及时搬迁。
特此通告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南康分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