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快推进南康家具“百城千店”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强“南康家具”集体商标,加快推进南康家具“百城千店”工作,提升南康家具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谋划、全面推动”的思路建设一批南康家具品牌馆和连锁专卖店。力争到 2023 年,在国内一、二线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建成 30-50 家南康家具品牌馆其中 2021年完成29 家以上: 在州市外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1000 家南康家具连锁专卖店,每年建成 300家以上。通过“百城千店”计划,不断拓宽南康家具品牌营销渠道,促进南康家具品牌优化升级,持续提升南康家具在国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工作重点
(一) 实施路径
1.与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月星集团三大渠道商及各地大型家居商超合作,进一步拓宽南康家具的销售渠道。
2.与全国的家具商会、协会合作,进一步提升建店效率和南康家具品牌的知名度。
3.与全国优秀的经销商合作,以连锁加盟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进一步打造辐射全国的销售网络。
(二)攻坚行动
自2021年11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攻坚行动,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带队每两个区领导及一个乡镇(街道)或区直单位为一组,组成29 个工作组,赴国内一、二线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开展南康家具“百城千店”建设工作,力争 2021 年年底前完成 29 家南康家具品牌馆的选址、签约(详见附件3),之前已签约的品牌馆要于春节 (2022年2月1日)前完成建设及开业。同时,工作组要围绕我区“1+2+N”产业体系建设,深入挖掘当地优质产业和资源,大力开展招大引强工作,着力招引一批头部企业、优质项目落户南康。
(三)建设标准
1.南康家具品牌馆
(1)在国内一、二线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单馆面积不低于 5000 m’、整体连片的南康家具品牌馆:
(2)外立面及门头应按照南康家具统一视觉识别系统(VI )进行装修,馆内要设置含有“南康家具品牌馆”或“南康家具”等标识 (LOGO)的醒目标识:
(3)入驻企业必须为“南康家具”品牌联盟企业:
(4)南康家具品牌馆的装修标准不低于 600 元/m
2.南康家具连锁专卖店
(1)在赣州市外的县级以上城市、人流量较大的繁华地段或新开发住宅小区周边建设面积不低于 150 m的南康家具连锁专卖店;
(2)门头及店内装修应按照南康家具统一 VI 进行装修,同时,店内要设置含有“南康家具品牌馆”或“南康家具”等LOGO的醒目标识;
(3)专卖店内应设置云商城,通过云商城可上线其它南康家具品牌企业的产品,同时结合酷家乐等数字化平台,供消费者选购产品;
(4)南康家具连锁专卖店的装修标准不低于 600 元/m
(四)扶持政策
对于按照标准要求建成的南康家具品牌馆和连锁专卖店,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按以下标准和方式进行奖励扶持。
1.对每家南康家具品牌馆按 200 元/m的标准予以奖补,场地奖补总面积不超过10000m,每家总奖补金额不超过 200万元具体奖补方式如下:
(1)装修完成且开业后经审核同意给予 50%的奖补:
(2)剩余50%奖补在连续3年内年营业额达到 7000 元/m/年的坪效(坪效即商场平均每平米的销售金额),经审核后,每年分别奖补剩余资金的 30%、30%和 40%。
2.对每家南康家具连锁专卖店按 200元/m的标准予以奖补,场地奖补总面积不超过 300 m,每家总奖补金额不超过6万元。具体奖补方式如下:
(1)装修完成且开业后经审核同意给予 50%的奖补
(2)剩余50%奖补在连续3年内年营业额达到 10000 元/m/年的坪效,经审核后,每年分别奖补剩余资金的 30%、30%和 40%。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南康家具“百城千店”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建立领导牵头、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有效推进南康家具“百城千店”工作实施。特别是已签约的品牌馆要于春节 (2022年2月1日)前完成建设及开业。
(二)强化资金保障。由区财政每年安排 2000 万元资金预算用于南康家具品牌馆“百城千店”奖补,做到专款专用。
(三)强化政策落实。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对达到奖补条件的南康家具品牌馆、连锁专卖店应补尽补,同时加大运营监管和指导力度,强化保障服务。
(四)强化宣传推介。深入挖掘和推广南康家具品牌馆、连锁专卖店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开展宣传推广,提升南康家具在全国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南康家具”百城千店“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